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1-12-09 11:17:33 来源: 作者: 【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 950 人,其中初级 0 人,中级 950 人。

历史遗留考生:共 600 人,其中初级 0 人,中级 600 人。

三、鉴定对象

()首次报名考生

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报名条件的人员。(不限制考生生源地)

()历史遗留考生

2019年已参加理论鉴定,未参加技能鉴定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鉴定站按照原名单进行姓氏笔画排名顺序确定人员安排,由“河北消防”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考生:202112118时—121420时,考试时间必须选择202214日至128日期间的工作日。

五、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方式: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历史遗留考生报名方式:关注“河北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参考信息。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https://www.chsi.com.cn/)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详见《考生指导手册》)的工作履历打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四)鉴定考试承诺书

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扫描上传。

(五)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历史遗留考生无需提交上述资料。

八、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1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1.历史遗留考生:20211215日—1231日。

2.首次报名考生:202214日—1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530分。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具体缴费方式由“河北消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无效),并在空白处签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出示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完毕电子凭证,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持接种禁忌证明;

(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且均为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37.3℃以上者不能进入考场);考生经测温、消杀后,进入鉴定站备考大厅等候;

(四)鉴定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

(五)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从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 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

2.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鉴定短信通知的;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4.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

  人:聂思远

联系电话:0311-85867600

 

附件:《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8日

 

 

附件: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docx
文件类型: .docx 04f99de30ee8bb8b917f335526e4ef76.docx (277.7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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