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术标准即将出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包括“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3、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消防设施操作员”确定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并下达了该职业技能标准的修订计划。“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信不久将批准发布。该标准批准发布后将代替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
新标准的实施将对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的考生、消防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提出了新要求。考生要按照新标准进行学习,培训机构要编制新教材按新标准进行培训,鉴定机构要更新鉴定实操设备,按新标准进行鉴定考试。下一步各机构、人员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北京消防协会及其鉴定站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的要求,严格履行考评员的职责,高水准的完成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处置火灾应急工作能力做出更大贡献。
北京消防协会
2018年8月1日